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2月8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530號函
鑑於110年5月以來疫情延續,爰針對核心課程採線上訓練且取得學習證明之日期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1日者,可展延至112年1月31日前受理實習課程報名,不受前開六個月之限制,惟仍需配合訓練單位錄訓條件及相關規定始得參訓。
週二, 07 二月 2023 15:53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2月8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530號函
鑑於110年5月以來疫情延續,爰針對核心課程採線上訓練且取得學習證明之日期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6月31日者,可展延至112年1月31日前受理實習課程報名,不受前開六個月之限制,惟仍需配合訓練單位錄訓條件及相關規定始得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