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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技關懷長者 ─健康與我的距離,就是我與電視的距離─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10-11-19
- 更新時間:110-11-19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65歲以上長者休閒活動項目以看電視最多(80.7%),報告也顯示目前生活有擔心問題者以「自己的健康問題」(70%)為多,若從長者的需求為考量,運用電視節目提供長者促進健康資訊,將能給予長者更多的照顧。
後疫情時代,電視為長者帶來健康生活居家化
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生活居家化成為全球需要關注並適應的一種新生活模式,面對COVID-19,長者因易被感染及成為重症、死亡高風險的族群,儘管疫情逐漸趨緩,部分的長者仍然會傾向待在家中或縮小生活圈,但隨之而來的社交隔離、孤單,減少走動而致行動力和平衡力降低,都可能影響長者的健康。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特別關心這個議題,並表示將以健康促進服務與資訊,讓長輩隨手可取得為目標,國民健康署建置長者居家科技互動平台,透過「電視」作為照顧長者的媒介載具,為讓長輩休閒娛樂的同時,將豐富的銀髮健康資訊直送長者家中,在不受時間、空間限制,能隨時與人互動之環境中,避免長者因獨居、寂寞,降低身體活動而產生衰弱,不出家門也能獲得健康。
貼近長者需求的電視節目 獲得健康不困難
邵奶奶過去日常生活的消遣是聽收音機,自從開始收看長者居家科技互動平台的直播互動節目後,奶奶說節目主持人都很專業,講話速度適合老人家收聽,只要拿起遙控器按數字鍵操作,一點都不困難,比起收聽廣播節目,看電視可以跟著「健康投資學」的職能治療師一起動手做園藝及進行互動小遊戲,有時還能Call-in上節目跟老師問問題、聊聊天,覺得生活增加很多可以期待、可以做的事。而雲林的程阿公,是每周三「運動金探號」的忠實觀眾,「有噢、我每周都有看!都有跟著做運動!」,阿公說透過節目的帶領,運動變得有趣,每次50分鐘的節目總是很快就過去了,幾個月下來,阿公覺得自己的體力有變好。
國民健康署強調,「長者居家科技互動平台」不只是單向傳輸的傳播,而是可讓長者與專業主持人雙向互動的平台,且結合時下熱門的直播概念,提供多樣功能及服務,並作為社區活動資訊的公布欄,促進社會參與,還可以與隔壁的好友利用電視視訊功能,相互關心打招呼,讓爺奶的居家生活熱鬧不孤單,透過電視讓身體跟心理功能愈來愈好。
長照2.0服務涵蓋率逾五成,持續提升長照服務量能與品質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0-08-23
- 更新時間:110-08-23
為因應長照失能人口持續增加,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長照十年計畫2.0自106年1月實施,並自107年起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制度,提供多元服務,除包含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以外,亦提供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及喘息服務等長照服務,經統計109年度長照2.0給付及支付服務人數已達35.7萬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約9.4萬人,長照2.0服務涵蓋率近55%。
衛福部表示,考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與被照顧者之照顧需要,被照顧者如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等多元長照服務,另衛福部已公告自109年12月1日起,聘有外看之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者,可於所聘外看請(休)假時申請喘息服務,不受30天空窗期之限制。
為紓解長照家庭之經濟負荷,財政部已於108年7月24日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增列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衛福部亦自108年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名住民每年最高領取6萬元之補助,並對於經濟弱勢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提供公費安置補助。綜上,已有近88%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獲得政府安置補助。
衛福部長期關注長照推動民眾使用狀況,分別於108年及109年委託辦理長照2.0服務滿意度調查,整體滿意度均逾九成以上,針對使用長照服務2.0的家庭照顧者,有高達94.3%表示對於照顧者維持整體生活品質有相當程度的幫助,亦有92.3%表示能減輕照顧負擔及心理壓力,調查結果反映,長照2.0除服務量增加外,對於長照服務品質與滿意度,亦獲服務使用者之正向回饋與高度滿意,有長照需求之民眾只要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即時諮詢與受理申請長照服務,衛福部將持續布建各項長照服務資源,維持及提升長照服務品質。
服務項目
1.居家照顧:
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失能者,包含基本身體清潔、基本日常照顧、測量生命徵象、餵食、餐食照顧、協助沐浴及洗頭、陪同外出或就醫服務等。
2.居家喘息/短照服務:
提供兩小時/單位,最長使用10小時/天,藉由受過訓練之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個案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基本身體清潔
基本日常照顧
測量生命徵象
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
餐食照顧
協助沐浴及洗頭
足部照護
翻身拍背
肢體關節活動
協助上(下)樓梯
陪同外出
陪同就醫
家務協助
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
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
安全看視
陪伴服務
巡視服務
協助洗頭
協助排泄
發展方向及願景
初期目標:
教育訓練部 機構秉持居家服務不只照顧更是賦能之信念,著重致力發展培養居服員之專業技能,故機構內除基本居家服務業務外,更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列為機構未來發展重要規劃的項目中,並積極爭取機構內所有成員皆經過課程訓練後,取得單一級證照,提升產業專業度及自我價值。
中期目標:
個案管理部 為精進服務品質-了解個案需求,並為其規劃有效所需之服務項目,成立個案管理部門單位,承接照管中心轉介個案,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並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終期目標:
老人宅 老年化社會已是時代趨勢,以往養兒防老觀念已漸漸薄弱,老人宅的需求也因此大幅提高,建構老人宅以及規劃服務內容,改變及提升老人宅品質及需求,將是機構未來最終極的目標。代表了一個人到了年老時仍能有品質,有尊嚴的生活,更能減輕年輕人的照顧負擔,進而減少社會成本的支出。
徵才訊息
誠徵居服員
*收入滿滿:
高額拆帳制度,薪資透明,每季績效獎金,介紹獎金,三節獎金,
*福利滿滿:
勞健保,團保,加額照顧責任險,眷屬撫卹,員工聚餐,旅遊,積分課程補助,體檢全額補助,終身安穩工作留任獎勵制度,符合勞動部安穩就業補助計劃
溫暖的工作,友善的環境,努力讓所有家族成員在此安居樂業,是我們的目標。
歡迎有志加入的你,妳一同加入悠樂活大家族的行列!
長期照顧繼續教育課程(通過標準)
本平台新增之課程-長期照顧繼續教育訓練課程
平台學員可以查看下方附件內容,來知悉每堂課的閱讀時數通過標準。
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平台客服電話,詢問客服人員。
諮詢電話:(02)2282-1580
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於111年10月11日起提供更新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1)」數位學習
衛生福利部已於111年10月11日在數位學習平臺上,提供更新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1)」(下稱新課程)。
原於數位學習平臺之「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1) 」(下稱舊課程),將於111年12月31日全面下架,請學員於111年12月31日將舊課程修業完畢並取得18小時學習證明。自112年1月1日起平臺僅提供新課程,若於111年12月31日前未上完舊課程,已上過之時數將全數不予採計。
另外,舊課程及新課程時數無法互相累積計算,只採認一種課程。說明如下:
1. 若您已於數位學習平臺上過舊課程但尚未完成,請您在111年12月31日前將剩下的課程上完,才能取得18小時之學習證明。
2. 若您想上新課程,所有課程都須上新課程內容,並取得18小時之學習證明;原本未上完之舊課程時數不可合併計算。
3. 若您尚未修過Level1課程,建議您選擇上新課程,避免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18小時舊課程而無法取得學習證明。
「長期照顧繼續教育數位課程」於111年10月11日起開放修課並認可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長期照顧繼續教育數位課程已向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申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並審核通過,並於111年10月11日起開放修課。
未來於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修習「長期照顧繼續教育數位課程」之學員,可認可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數位學習平臺將定期把通過課程之學員名單提供給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並由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將積分上傳至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以供長照人員查詢。
落實長照人員專業責任並提升失能者照顧品質 衛福部修正公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衛福部於111年9月2日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修正案。
本次修正主要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8條第4項修正,並依實務運作所見,針對認證、登錄及繼續教育規定予以明確規範,提升長照人員專業性,逐步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升照顧服務品質,並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原條文合計22條,修正後為23條,修正重點如下:
明定長照人員資格,以利長照人員依循。
居家服務督導員、照顧管理專員、照顧管理督導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簡稱A個管人員),任職日起應完成資格訓練課程之期間,由原為6個月縮短為3個月,以及時充實人力。
長照人員認證6年內,未有登錄長照機構之紀錄或實際提供長照服務者,不得申請認證證明文件更新。
長照人員登錄之服務單位以一處為限,惟具二種以上長照人員資格者,得登錄於同一長照服務單位,或以不同資格各別登錄一處長照服務單位,並應擇一種資格為其主要登錄類別。
照顧服務人員應完成登錄且實際提供長照服務後,再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訓練課程,始得提供特定個案服務。
辦理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之認可者,需具長照相關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簡稱認可法人)資格,並增列認可法人數額上限。
針對認可法人未達撤銷或廢止認可之違規程度,增訂相關管理機制。
本辦法修正案之發布令、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全國法規資料庫;另配合本辦法修正條文公告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Level 1) 」、「照顧管理專員、照顧管理督導資格訓練課程」及「長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格式及應記載事項」同步刊載於本部上開網頁,完整修正規定,可至前述網頁查詢。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建檔日期:111/09/02






